南京房产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8-01-24 07:56:34 文章来源: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房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2)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两书”、“五证”.
(3)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
(4)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5)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6)关于房屋面积,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及面积误差比为多少,根据全国的建筑水平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有能力和义务将建筑面积的误差比限定在3%以内,购房者应根据选择的计价方式,对建筑面积的误差比进行限定,并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南京房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全部内容.

025-85552110

17314818410

江宁区上元大街327号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2109961804@qq.com

591198537@qq.com

Mon - Fri: 08.00 - 16.00

Mon - Fri: 08.00 -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