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律师

如何才能巧妙避开收房陷阱?

发布日期:2018-01-24 20:53:28 文章来源:
如何才能巧妙避开收房陷阱?
质量问题应向开发商提供书面证据
专家表示,购房者在买新房时,出现质量问题,一定要出示书面证据,在收房截止日期内,到现场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无果,购房者可拒绝收房.但一定要到场,并提供书面证据.一定不能像张小姐那样,不提供书面证据拒绝收房,也不到楼盘现场.
不过并不是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当然,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需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证实的,购房者才有权退房.
查开发商“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
专家提醒,业主收房时一定要看“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和避免逾期交楼而产生违约金等原因,开发商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因此,建议购房者先不收房,如果一定要收,要在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某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副本.
先验房再签字
交楼时,开发商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否则发现问题时,业主会很被动,而开发商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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