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律师

房产产权和房屋使用权的不同点

发布日期:2018-01-23 10:31:29 文章来源:
房产产权和房屋使用权的不同点
房产产权
房产产权又称房屋所有权.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其所有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产权是国家、集体和公民依法所享有的财产权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法律所保护的基本民事权利,由产权人独立行使,不借助他人的帮助.
房产产权的确认,应以登记发证为准,即经国家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产权审查,对房屋进行丈量、立界后据以登记,再核发产权证.房产产权确认后,产权人在对本产权享有各项权能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如纳税、修缮、遵守国家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
房屋使用权
房屋使用权指房屋使用权人对房屋依法使用的权利.房屋使用权既可以由产权人自己行使,也可由产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如承典人、承租人、借用人都能依法取得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有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3种类型,非经所有权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他人的房屋,否则属非法使用.

025-85552110

17314818410

江宁区上元大街327号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2109961804@qq.com

591198537@qq.com

Mon - Fri: 08.00 - 16.00

Mon - Fri: 08.00 - 16.00